李诺因税务和解获判无罪不等于无罪释放,可能因新证据被重新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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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隆坡:商人李诺因涉及超过3600万令吉的26项洗钱指控,被判处无罪不等于无罪释放(DNAA),因检方撤回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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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律师拿督拉杰帕尔·辛格表示,由于李诺(全名李顺希)已向内陆税收局缴清40万令吉的欠税,总检察长办公室决定不再继续起诉。
无罪不等于无罪释放意味着被告未被定罪或宣告无罪,但若出现新证据或情况,检方可重新提起指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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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
- New Straits Times
- 原文发布
- 2026年7月29日
- 本站更新
- 2026年9月30日
- 编写
- Malaysia Times 编辑部 (编译) ——采访报道由来源媒体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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