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打警官因槟城车祸逃过死刑,因学生死亡被判刑
图片:The Rakyat Post
怡保高等法院将指控改为“无意致人死亡”。
原文摘录
高级警官穆罕默德·纳兹里·阿卜杜勒·拉扎克因2023年12月导致中五学生穆罕默德·扎哈里夫·阿芬迪·穆赫德·扎姆里死亡的指控认罪,被判处7年6个月监禁。
47岁的穆罕默德·纳兹里最初因《刑法》第302条被控谋杀,该罪名可判处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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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文
- 来源
- The Rakyat Post
- 原文发布
- 2026年10月28日
- 本站更新
- 2026年10月28日
- 编写
- Malaysia Times 编辑部 (编译) ——采访报道由来源媒体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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