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必须超越私人和解保护弱势事故受害者
图片:Focus Malaysia
马六甲高等法院拒绝立即记录涉及一名严重残疾道路事故受害者的170万令吉和解方案,我认为这是一个法律上有原则的决定。自由马来西亚今日报报道,苏丹努尔莫哈末在2024年3月2日的一起摩托车事故后遭受严重创伤性脑损伤和永久残疾。他的妻子莎丽法尼扎穆丁,
原文摘录
他的妻子莎丽法尼扎穆丁作为其诉讼代表。
后来,地方法院裁定摩托车骑手负全部责任,注册车主负连带责任,判给苏丹187万令吉的赔偿金、利息和费用。然而,在上诉过程中,双方同意以170万令吉和解,并提出另外17万令吉作为费用。
…
本页为新闻简报。以下摘录来自原报道。
阅读完整报道: Focus Malaysia
Focus Malaysia
阅读日文全文翻译 →
关于本文
- 来源
- Focus Malaysia
- 原文发布
- 2026年9月18日
- 本站更新
- 2026年9月18日
- 编写
- Malaysia Times 编辑部 (编译) ——采访报道由来源媒体完成
- 更正
- 更正记录 · 报告错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