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裁定吉隆坡康宁公寓的公用房和115个停车位不属于共有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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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,注册业主保留产权,因为经认证的分层地契和地块清单并未将争议区域列为共有财产。
原文摘录
吉隆坡:高等法院裁定,吉隆坡吉榜第一住宅公寓的公用房和115个停车位归其注册业主所有,驳回了管理公司和94名业主申请将其列为共有财产的请求。法官安南·庞努德拉伊驳回了第一住宅管理公司(FRMC)和代表94名住宅和商业单位业主的黄炳鸿提出的两项合并诉讼。
“不可避免的结论是,原告未能在概率平衡的基础上证明其对被告的各种主张,”安南在其90页的判决理由中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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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
- Free Malaysia Today
- 原文发布
- 2026年7月27日
- 本站更新
- 2026年8月15日
- 编写
- Malaysia Times 编辑部 (编译) ——采访报道由来源媒体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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